瀛通通讯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2026-06-18 17:52:29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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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瀛通通讯及其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公司在2024年度确认营业外收入存在会计差错,出售库存股所得应记入资本公积而非营业外收入。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授予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而非按照解锁比例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多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应冲回。 2、黄晖和吴中家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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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

瀛通通讯(002861)(002861.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瀛通通讯(002861)股份有限公司、黄晖、吴中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决定书指出,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确认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492.49万元,系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部分股票出售所得。根据规定,出售库存股所得应记入资本公积而非营业外收入,公司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应当按照实际授予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而非按照解锁比例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多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应冲回。对此,公司于2026年4月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总额等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及调整。

黄晖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家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黄晖以及吴中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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