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导致3年年报不准确 江苏索普及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上交所警示

2026-06-18 18:46:40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江苏索普因会计差错导致三年年报不准确,受到江苏证监局和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公司总经理和时任财务总监被点名,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需提交整改报告。 2、此次监管警示源于财政部的一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四大会计差错,但公司表示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且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江苏索普--
化工--

6月18日,上交所公布,对江苏索普(600746)(SH600746,股价5.78元,市值67.50亿元)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同日,江苏索普(600746)披露,公司于6月1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索普(600746)化工(850102)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林、崔坤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被点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索普(600746)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江苏证监局表示,陈志林作为公司总经理、代财务总监,崔坤族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上交所决定对江苏索普(600746)及陈志林、崔坤族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江苏索普(600746)主营醋酸及衍生品等化工(850102)原料的生产与销售,该板块贡献公司约62%的营业收入。源于财政部一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此次监管警示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财政部的一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根据上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江苏索普(600746)此前接受了财政部检查组对2023年度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查。检查组下发处理决定后,公司组织全面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主要涉及四大事项。

其一,江苏索普(600746)通过自建供电设施向部分公司供应电力,每月代收电费后交付当地供电局。但公司在提供该服务过程中并未取得电力控制权,收取的应付给供电局电费部分实质为代收代付性质,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对此进行调整,调减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5016.95万元。

其二,江苏索普(600746)对各期末存货损耗进行会计处理时,因单据未能及时处理,导致部分存货损耗存在跨期。其中2022年度存货损耗13.40万元跨期结转到2023年度,2023年度存货损耗100.34万元跨期结转到2024年度。江苏索普(600746)调整增加了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13.40万元,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86.94万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成本100.34万元。

其三,江苏索普(600746)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成品和半成品,对于符合存货确认条件的部分,未及时将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从研发费用中转出,导致调增2023年度营业成本4166.61万元,同时减少研发费用4166.61万元。

其四,江苏索普(600746)于2023年度按当地税务部门要求自查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款。此事调整增加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322.51万元,减少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322.51万元。

江苏索普(600746)方面表示,上述差错主要因对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区分、费用核算的相关规定理解不够透彻,导致部分交易的会计核算未严格遵循配比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江苏索普(600746)同时强调,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相关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

每日经济新闻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