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实控人操纵公司股票长达13个月!7人合计被罚4047万元利空

2026-06-18 21:24:21
来源:深圳商报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倍轻松公司实控人马学军等人因操纵“倍轻松”股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7人合计被罚没4047万元。其中,马学军承担1184.19万元罚款,其他6人分别承担不同金额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2、此外,马学军和陈天明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3、倍轻松公司表示,本次处罚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无关,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倍轻松--

倍轻松(688793)(688793)6月18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实控人操纵市场案落定,7人合计被罚没4047万元。

公告显示,此前倍轻松(688793)于今年2月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马学军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其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6月17日,公司收到马学军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马学军、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马学军、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操纵“倍轻松(688793)”股票。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笔录、相关协议合同、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交易所数据等证据证明。

中国证监会认为,马学军、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马学军、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操纵“倍轻松(688793)”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11.83万元,并处以3035.48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4047.31万元。

其中,由马学军承担1184.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0元,罚款承担1184.19万元);

由俞宏寿承担632.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253.16万元,罚款承担379.44万元);

由胡锋承担632.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253.16万元,罚款承担379.44万元);

由陈天明承担690.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235.28万元,罚款承担455.32万元);

由宋利丰承担402.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98.75万元,罚款承担303.55万元);

由黄荣香承担475.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171.46万元,罚款承担303.55万元);

由胡雯承担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0元,罚款承担30万元)。

此外,中国证监会表示,马学军、陈天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马学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陈天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上述2人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倍轻松(688793)表示,本次处罚系实际控制人个人问题,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无关。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事先告知书》陈述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编辑吴怡漪责编李耿光校审谭录岗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
举报举报
反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