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光纤概念,新亚强被监管警示利空

2026-06-19 10:00:31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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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涉及光纤产品的投资者提问时,回复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司相关产品的具体营收占比、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等,经监管督促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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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新亚强--
有机硅--

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6月18日,新亚强(603155)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新亚强(603155)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8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涉及光纤产品的投资者提问时,回复“公司高纯四氯化硅、硅酸乙酯产品是光纤预制棒生产的主要原料,公司将持续深耕电子级化学品领域,积极拓展包括光纤在内的各类应用场景”。相关信息发布后,公司股价于2026年6月9日快速上涨,并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1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监管督促,公司在2026年6月11日提交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称,公司高纯四氯化硅、硅酸乙酯等光纤级产品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仅为0.30%,占比极低,对公司整体业绩无明显影响。公司不生产光纤类产品。

上交所指出,当前“光纤”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中,回复的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司相关产品的具体营收占比、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等,经监管督促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新亚强(603155)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桑修申予以监管警示。

新亚强(603155)主要从事有机硅(884211)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于2020年9月在上交所上市。

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5年,公司净利润已连续4年下滑,从3亿多元规模降至8000万元级别。营收则在2022年达到11.33亿元的高度后波动下滑,2025年营收已不足6亿元。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18.62%;归母净利润3395.71万元,同比增长10.08%。

编辑吴怡漪责编朱峰校审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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