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时代商业研究院
在股东兼客户奇瑞汽车(HK9973)(09973.HK)撑起约七成收入的背景下,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杰锋动力”)首发过会。
北交所官网显示,杰锋动力的IPO申请于2025年12月获受理,今年6月4日首发过会,并于6月12日提交注册。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杰锋动力的业绩真实性是上市委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上市委要求其说明向奇瑞汽车(HK9973)销售排气系统零部件收入增速与奇瑞汽车(HK9973)整车销量增速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招股书显示,杰锋动力从事以汽车排气系统、动力系统等领域为主的汽车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各期(2023—2025年),奇瑞汽车(HK9973)是其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1.65%、71.83%、65.80%。不仅如此,奇瑞汽车(HK9973)还通过全资子公司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入股杰锋动力,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6年5月27日),奇瑞汽车(HK9973)对杰锋动力的间接持股比例为15.34%。
在深度绑定的合作关系下,杰锋动力对奇瑞汽车(HK9973)的销售收入持续走高,但增长逻辑或与终端产销数据出现背离。
第一轮问询回复文件显示,杰锋动力向奇瑞汽车(HK9973)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排气系统零部件及发动机零部件,其中排气系统零部件占比接近90%。
而第二轮问询回复文件显示,2022—2025年,奇瑞汽车(HK9973)的整车销量(即排气系统零部件需求量)分别为123.27万辆、188.13万辆、260.39万辆、280.64万辆,2023—2025年同比增速分别为52.62%、38.41%、7.78%;同期,杰锋动力向奇瑞汽车(HK9973)销售排气系统零部件产品收入分别为5.78亿元、11.42亿元、13.23亿元、14.12亿元,2023—2025年增速分别为97.76%、15.84%、6.70%。
对此,杰锋动力在第二轮问询回复文件中表示,公司对奇瑞汽车(HK9973)排气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系奇瑞汽车(HK9973)整车产销规模快速扩张所驱动的需求扩张与公司较高且稳定的供货份额相结合的结果,具备商业合理性。
不过,时代商业研究院注意到,杰锋动力对奇瑞汽车(HK9973)销售的排气系统零部件数量远高于奇瑞汽车(HK9973)的整车销量。
招股书显示,2022—2025年,杰锋动力排气系统零部件的单价分别为76.8元/件、77.33元/件、71.08元/件、70.01元/件。时代商业研究院据此测算发现,2022—2025年,杰锋动力向奇瑞汽车(HK9973)销售的排气系统零部件数量分别为752.14万件、1477.22万件、1861.68万件、2016.80万件,2023—2025年增速分别为96.40%、26.03%、8.33%,其中2025年的销量超过奇瑞汽车(HK9973)整车销量(即排气系统零部件需求量)的6倍。
另外,时代商业研究院通过招股书产能利用率章节披露的数据测算,2022—2025年,杰锋动力排气系统零部件的单价分别为234.90元/件、256.43元/件、258.36元/件、246.24元/件,由此推出,同期杰锋动力对奇瑞汽车(HK9973)销售的排气系统零部件数量分别为245.91万件、445.48万件、512.18万件、573.41万件。即便按照该口径,2025年杰锋动力向奇瑞汽车(HK9973)销售的排气系统零部件销量仍远高于奇瑞汽车(HK9973)整车销量(即排气系统零部件需求量)的1倍,合理性或有待进一步回答。
更令人不解的是,杰锋动力招股书披露了两套完全相悖的产销数据,信披准确性问题凸显。
除核心产销数据矛盾外,杰锋动力IPO前的财务与审计机构异动,或进一步放大其财务合规及信披准确性问题。
2025年5月15日,杰锋动力发布公告,宣布将审计机构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的原因是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在第一轮问询回复文件中,杰锋动力表示,截至2025年5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服务公司12年。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审计质量及更好地推进上市审计工作,结合具体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其执行团队在北交所及汽车零部件(881126)行业企业上市申报服务的经验,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北交所上市申报会计师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然而,对于民企的审计机构来说,并无满12年法定强制轮换规定,因此杰锋动力在IPO前更换审计机构,背后原因可能并不简单。
时代商业研究院注意到,在杰锋动力挂牌新三板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4]241Z0195号《审计报告》。然而,在更换审计机构后,2025年8月13日,杰锋动力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2024年的财报进行更正,更正后营收的变动幅度分别为-3.41%、1.72%、-0.08%;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分别为-8.34%、1.43%、-8.66%;未分配利润的变动幅度分别为6.84%、6.11%、4.65%。
也就是说,在挂牌新三板时,杰锋动力披露的财务数据中,营收、扣非归母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存在信披失真的问题。
会计差错更正落地后,监管处罚随之而至。招股书显示,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关于对杰锋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FAN,LI(范礼)、陶国荣、王静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5号),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杰锋动力及其董事长FAN,LI(范礼)、财务总监陶国荣、董事会秘书王静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6月4日、18日,就公司关联交易及定价公允性、更换审计机构与财务合规等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杰锋动力发送邮件并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