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6月26日,新潮能源(60077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即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法定最晚披露日为8月31日。公司2026年中期报告预计于2026年8月披露,不晚于2026年8月31日;具体日期将根据公司实际编制、审议及交易所预约安排确定。实际日期请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不就具体披露时点作前瞻性承诺。
证券日报网讯6月26日,新潮能源(600777)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即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法定最晚披露日为8月31日。公司2026年中期报告预计于2026年8月披露,不晚于2026年8月31日;具体日期将根据公司实际编制、审议及交易所预约安排确定。实际日期请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不就具体披露时点作前瞻性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