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6月30日电,林洋能源(601222)6月30日公告,公司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850101)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林洋新能源(850101)”)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850101)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大屯能源(850101)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能源(600508)”),股权转让对价为4.21亿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洋新能源(850101)已收到本次交易对方上海能源(600508)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2.95亿元,即股权转让对价的70%。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850101)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