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两股东争夺中炬高新(600872)(600872.SH)控制权,因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被罚。
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针对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火炬集团”)和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鼎晖百孚”)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中炬高新(600872)控制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分别处以175万元罚款,合计达350万元。
公告介绍,该案是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实施集中。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3月,中炬高新(600872)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中公司2024年至2026年的营业收入目标分别为57.56亿元、67.83亿元和100.21亿元。
然而,2024年和2025年,中炬高新(600872)营业收入分别为55.19亿元和42亿元,均未完成目标。
面对2026年百亿营收目标,中炬高新(600872)坦言,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2026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罚款数额下调
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中炬高新(600872)控制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分别处以175万元罚款。
公告介绍,该案是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发生的违法实施集中。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设立的相关企业作为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7月2日共同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7月3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经营者集中。
然而,在市场监管总局审查期间,中炬高新(600872)改组董事会,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取得中炬高新(600872)控制权,该集中实施前未获得市场监管总局批准,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不得实施集中的有关规定。
经评估,上述交易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考虑到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及其关联方此前未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受到过行政处罚,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及时提供重要证据材料,建立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依据《反垄断法》《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下调了罚款数额,分别处以175万元罚款,合计达35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反垄断内控合规制度,特别是在与其他公司采取一致行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过程中,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要严格依法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集中,坚决杜绝“抢跑”行为。同时,在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期间,要积极配合调查、健全和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截至2026年一季度,中炬高新(600872)前十大流通股东中的?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占比超5.6%,这两家主体的实际管理人均受鼎晖百孚控制,属于鼎晖系持股平台。而火炬集团是中炬高新(600872)的核心股东,且是当前第一大单一股东,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4.01%?。
一位行业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该案是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场景下查处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明确了“一致行动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同样适用经营者集中申报规则,打破了部分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无需走反垄断申报”的认知误区。
已连续两年未达成考核目标
中炬高新(600872)成立于1993年1月,199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国家级高新区中首家上市公司,一直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
经过三十余年的转型发展,中炬高新(600872)目前所从事的业务包括调味食品、园区运营及城市开发等。
2023年,中炬高新(600872)实现营业收入51.39亿元,同比下降3.78%;归母净利润16.9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92亿元。
对此,中炬高新(600872)介绍,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就三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诉讼处理达成意向和解。鉴于目前双方已就意向和解的内容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目前证据表明上述诉讼案件的和解事项在2023年已经存在,且撤诉程序无实质障碍,计提的预计负债可以转回。预计负债的转回将增加当期损益,即2022年计提的预计负债11.78亿元将计入营业外收入,而2023年上半年计提的预计负债17.47亿元将冲回,公司出现业绩盈利情况。
在此背景下,2024年3月,中炬高新(600872)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业绩考核均以2023年为基准,其中2024年目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2025年目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6.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5%;2026年目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8%、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
仅看营收,2024年至2026年,中炬高新(600872)的营业收入目标分别为57.56亿元、67.83亿元和100.21亿元。
然而,2024年和2025年,中炬高新(600872)营业收入分别为55.19亿元和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9%和-23.90%;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93亿元和5.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37%和-39.86%。
显然,中炬高新(600872)营业收入已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考核目标。
进入2026年,中炬高新(600872)业绩出现回暖。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0亿元,同比增长19.88%;归母净利润2.63亿元,同比增长45.11%。
6月30日晚间,中炬高新(600872)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上半年预计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3.90亿元到4.3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1.84%到67.41%。
然而,要实现考核目标,中炬高新(600872)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要达到139%,显然完成的难度较大。
在此情况下,6月12日,中炬高新(600872)公告称,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炬高新(600872)坦言,受外部宏观环境复杂严峻、行业竞争格局深刻重构等因素影响,公司第一个考核期及第二个考核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且第三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的基础上设定了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