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实控人之一收到《刑事判决书》

2026-07-01 17:22:31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甬金股份--

人民财讯7月1日电,甬金股份(603995)(603995)7月1日公告,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佩凤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曹佩凤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曹佩凤已退出的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9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本次判决内容仅涉及曹佩凤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无关,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