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被责令改正,涉未披露对外担保等利空

2026-07-15 18:50:20
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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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7月15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丽人丽妆(605136)化妆品(884272)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上海丽人丽妆(605136)化妆品(884272)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审议、未披露对外担保,未识别关联方且未审议、未披露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韬,时任董事长黄梅,时任财务总监李爱丽,时任副总经理叶茂,时任财务总监徐鼎,时任董事会秘书杜红谱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丽人丽妆(605136)化妆品(88427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黄韬、黄梅、李爱丽、叶茂、徐鼎、杜红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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