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王佳飞
7月19日,亚泰集团(60088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亚泰集团(600881)董事会强调,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公司将推动自身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债权人认为亚泰集团具备重整价值
公告显示,7月17日,亚泰集团(600881)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春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以亚泰集团(60088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长春中院申请对亚泰集团(600881)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
在法院审查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避免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称,若法院裁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进入重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及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董事会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重整期间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
业内人士表示,破产清算重整是在法院指导下,对企业债务和资产进行“外科手术式”梳理,目的是挽救企业,恢复企业盈利能力。简单说,不是“散伙”,而是“治病”;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
亚泰集团(600881)于1993年成立,199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吉林省较早上市的国有控股企业之一。公司自身产业基础较为扎实,建材(850107)、医药、地产等板块布局完善,产业链条清晰。
公司表示,在法院审查重整期间,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照常运转,订单照常交付,客户对接、供应商合作均不会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亚泰集团(600881)重整期间,将保持现有员工队伍稳定,工资将及时足额发放,社保正常缴纳,岗位设置基本维持不变。
业内人士表示,梳理国内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可见,截至目前,已经有超百家上市公司通过重整制度获得新生。纵观A股市场,多家一度受深陷行业周期(883436)负面影响的企业,依托司法重整完成风险出清。
业内人士表示,重整成功将使亚泰集团(600881)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卸掉债务包袱,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推动经营状况稳步向好。
据了解,亚泰集团(600881)在长春市扎根几十年,具备深厚的产业基础、国资支持与本土认可,此次重整将依托自身优势稳步推进,助力企业经营实现焕然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