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7月22日,安孚科技(603031)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883434)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883434)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无汞原电池等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883434)税。依据同步发布的《电池消费(883434)税征收范围注释》,公司生产的碱性锌锰电池等产品被纳入无汞原电池的征税范围。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后续执行细则,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