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一前员工领警示函 年内经纪、投行业务被监管频频“点名”

2026-07-23 17:11:48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广东证监局对中山证券前员工林希杰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因其违规为投资者提供融资便利。业内人士认为,证券公司应更加注重员工行为管理、客户回访、异常交易监测等环节。 2、今年以来,中山证券在合规方面屡次被监管“点名”,涉及投行业务、经纪业务。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证券公司--
正荣地产--
网络安全--
锦龙股份--
查看股票机会,下载客户端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唐燕飞)近期,广东证监局公告,林希杰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双山大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为投资者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林希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证券公司(399975)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为投资者提供融资便利,券商经纪业务不仅要重视流量,更要坚守合规风控底线。在分支机构管理过程中,券商应更加注重员工行为管理、客户回访、异常交易监测等环节。

今年以来,中山证券在合规方面屡次被监管“点名”,涉及投行业务、经纪业务。

今年3月,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经查,中山证券作为正荣地产(HK6158)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披露及未能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导发行人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二是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披露定期报告中受限单项资产等内容。三是未准确披露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等相关内容。四是信用风险管理不到位。上海证监局对中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表示中山证券应引以为戒,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加强业务质量控制,进一步提升合规水平。

今年2月27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中山证券经纪业务展业过程中,存在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薄弱、营销宣传不规范、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营销合作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中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指出,骆勇作为中山证券时任分管经纪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姜成作为公司合规总监,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骆勇、姜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中山证券在信息合规与客户端数字化管理上也暴露出漏洞。

今年2月3日,“国家网络安全(885459)通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最新一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据悉,72款移动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中山证券App(版本8.1.1,vivo应用商店)位列其中。通报显示,该App违规事项为: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含委托第三方、嵌入第三方代码/插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

2026年上半年业绩显示,上半年中山证券营业收入为3.18亿元,去年同期为2.31亿元,同比增长37.66%。净利润为2857.9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281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中山证券是锦龙股份(000712)的控股子公司,2014年锦龙股份(000712)完成了收购中山证券控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山证券是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民营控股证券公司(399975),拥有投资银行、零售业务、资产管理、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等业务体系。

近年来,锦龙股份(000712)曾谋划“卖子回血”,欲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全部67.78%股权,不过,2025年5月19日,锦龙股份(000712)公告,为防止公司在出售中山证券股权后可能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董事会同意终止出售中山证券67.78%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