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集团诉讼保全裁定落地 重整投资人所持北京汇源60%股权被法院冻结

2026-07-24 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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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ST国中公告,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60%的股权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案件处于诉讼保全阶段。*ST国中将密切关注进展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股东权益。 2、汇源集团声明,重整投资人文盛资产及其指定主体诸暨文盛汇长期拒绝履行协议约定,已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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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国中(600187)”)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得知,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源”)60%的股权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诉讼保全阶段。

诸暨文盛汇是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资产”)参与北京汇源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持有北京汇源60%的股权。*ST国中(600187)是诸暨文盛汇的参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6.486%。

*ST国中(600187)在公告中提到,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必要时也将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另外,汇源集团(北京汇源的原控股股东)于7月22日发布的声明显示,北京汇源重整以来,汇源集团始终恪守契约精神,严格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增资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身全部义务。然而,重整投资人文盛资产及其指定主体诸暨文盛汇,长期拒绝履行协议约定,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汇源集团及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声明显示,7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执行通知书【文号:(2026)京03民初174号】,依法采取执行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4045.178472万元),冻结期限至2029年7月16日。

汇源集团方面称,司法机关依法对争议股权采取保全措施,是司法机关对本案依法审理并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有力司法保障。文盛资产及诸暨文盛汇作为严重违约方,无权继续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干预北京汇源正常经营管理并借此损害汇源品牌及汇源相关合法权益。

回溯来看,202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北京汇源的重整计划。据计划,文盛资产需在三年内分阶段向汇源投资16亿元,通过诸暨文盛汇获得北京汇源60%股权,而投资款将用于清偿全部债务,并为北京汇源的重整提供资金支持。

此后,2025年12月,汇源集团发布声明称,重整方案实施以来,汇源集团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按时、全面履行了自身义务。但重整投资人文盛资产及其指定主体诸暨文盛汇对《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的履行状况呈现出完全相反的状态,其承诺的投资总额中,有8.5亿元其拒绝支付;已经投入的7.5亿元,其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投入北京汇源的经营管理,造成北京汇源始终处于依靠重整投资前的自有资金高负荷运转的状态。

因此,汇源集团认为,文盛资产及诸暨文盛汇的上述行为构成对《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的根本违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汇源集团相关主体此番申请财产保全,是其在重整相关的纠纷诉讼中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护诉讼利益的行为。从法律功能上看,财产保全作为一种临时性救济措施,核心目的在于防止债务人及其关联方在诉讼期间擅自转移、隐匿或处分争议资产,保障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具体到本案中,法院冻结诸暨文盛汇所持北京汇源60%的股权,意味着在诉讼审结之前,该部分股权不得办理转让、质押等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该保全措施既保障后续判决具备可执行基础,也让汇源集团相关主体在这场诉讼博弈中创造有利条件。

晶捷品牌咨询创始人、品牌战略专家陈晶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文盛资产属于财务型资本,汇源集团则是产业与品牌型主体。长期纠纷中,品牌受损对财务资本更接近负资产,而对产业方更多是可承受的防守成本。从这一角度看,汇源集团选择将争议拖入司法程序并锁定核心股权,实则是在以时间换空间,用可承受的防守成本为品牌的长远归属争取最大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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