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支付工程款2449.18万元 翰博高新: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6-07-25 1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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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翰博高新及子公司博讯光电与陕建一建集团之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博讯光电需支付工程欠款2449.18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2、原告陕建一建集团与被告博讯光电于2021年9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陕建一建集团承包施工,被告博讯光电进行发包TFT-LCD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等。原告陕建一建集团起诉金额为4703.95万元,而此次一审判决支持的工程欠款金额为2449.18万元,约占原告陕建一建集团主张金额的52%。 3、翰博高新表示,公司现金流充足,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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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晚间,翰博高新(301321)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301321)”)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光电”)与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一建集团”)之间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公告显示,根据瑶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博讯光电支付工程欠款2449.18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同时驳回原告陕建一建集团其他诉讼请求。

据记者梳理,原告陕建一建集团与被告博讯光电于2021年9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陕建一建集团承包施工,被告博讯光电进行发包TFT-LCD背光源及光学材料生产项目等。

2023年10月,上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双方经多次磋商,始终未能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一致。原告陕建一建集团认为被告博讯光电应当承担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并就逾期付款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被告博讯光电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窝工损失费用等。

彼时原告陕建一建集团起诉金额为4703.95万元,而此次一审判决支持的工程欠款金额为2449.18万元,约占原告陕建一建集团主张金额的52%,判决仅部分支持原告诉求,表明双方在工程量核算及结算标准上的分歧客观存在。

翰博高新(301321)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此前已针对诉讼预期进行了审慎财务处理,并依据项目工程进度,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相应预计应付工程款项,同时公司现金流充足,足够完成相关工程款的支付,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该公司2025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88亿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9.27亿元,同比增长27.19%。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本次公告,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226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4%,整体诉讼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本次诉讼系建设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常见分歧,因双方未就结算标准达成共识所致,与公司资金状况无关。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翰博高新(301321)表示,随着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公司后续将更加聚焦于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

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研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一审判决,标志着此次工程项目迎来阶段性结论,有助于消除翰博高新(301321)长期发展的不确定性。同时,一审判决并非终局结论,任何一方均有权上诉,案件仍存在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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