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026-07-31 1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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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监会发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三十六条,《证券公司(399975)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三十条、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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