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两家A股上市公司先后披露被监管立案。
天力锂能(301152)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于7月31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立案。
天力锂能(301152)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就在2026年2月,天力锂能(301152)一连发布十多份公告,对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及调整。
这次更正并非小修小补,而是覆盖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关键报表中的多项指标。
更正后的数据显示,天力锂能(301152)2024年净利润从亏损4.29亿元调整为亏损4.66亿元,亏损额增加了3716.58万元;总资产也由28.06亿元缩减至27.69亿元。
此次财报数据有误与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有关。
公告显示,天力锂能(301152)委托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评估工作,但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函,指出其在2024年度资产评估项目中存在城建税税率等参数选取或计算错误的问题。评估公司由此对相关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复核调整,天力锂能(301152)相应修正了此前发布的财报。
审计机构也出了问题。
2月13日,深交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梁翌明、尹露露下发了监管函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天力锂能(301152)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多项违规:
一是重要性基准选择不恰当,未对近三年重要性持续升高保持合理关注;
二是资产减值测试复核执行不到位,未核实关键参数的准确性;
三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执行函证,且相关底稿记录和关键审计证据缺失;
四是收入审计程序存在缺陷,部分收入确认依据无客户签字或盖章,审计人员竟未关注其可靠性。
同在7月31日,ST金鸿顺(603922)发布公告称,公司关注到《证券日报》于2026年7月31日刊登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栩的《立案告知书送达公告》。因刘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因多次联系未果,现公告送达《立案告知书》(0102026026号),限30日内配合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ST金鸿顺(603922)此前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ST金鸿顺(603922)在6月1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的事项,但自2025年12月中旬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刘栩取得联系,故公司无法取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函。
公司于4月29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07亿元,截至6月18日,实际控制人刘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06亿元,未能清偿上述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
4月20日晚间,公司曾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实际控制人刘栩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董事会此前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
ST金鸿顺(603922)同时透露,刘栩自2025年9月底起已不到公司现场履职,自同年12月中旬起彻底失联,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其非独立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