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批复,同意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等10家农商行(884252)解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批复:
鉴于眉山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四川青神农村商业银行、四川洪雅农村商业银行、四川丹棱农村商业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同意上述4家银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相关银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吸收合并后的眉山农村商业银行承继。
鉴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同意上述6家银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相关银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吸收合并后的绵阳农村商业银行承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要求,上述10家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解散相关事宜,自收到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立即停止行使职权,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