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因存在信用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不审慎、大额消费(883434)分期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资信审核不审慎、现金分期授信额度管理不审慎、授信额度动态管理不审慎、异常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审慎、对催收业务考核及准入管理不审慎、对外包催收机构催收行为管理不审慎、催收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不审慎、外包催收机构信息披露不充分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20万元。
同时,时任兴业银行(601166)信用卡中心特殊资产经营集群总经理李进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兴业银行(601166)信用卡中心风险政策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盛阳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兴业银行(601166)信用卡中心风险及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政策部总经理李亚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兴业银行(601166)信用卡中心特殊资产经营集群总经理姚晓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上述责任人合计被罚款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