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结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天圣制药2017年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遭到处罚,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步追责,该案暴露出中介机构审计执行中的多重漏洞。
经查,天圣制药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当年虚增利润总额9220.4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30.21%。
公司通过搭建账外资金池支付销售费用、虚增中药材采购套取资金、利用预付工程款及在建工程划转资金等方式实施舞弊。兴华所为该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最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叶、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监管调查认定,兴华所在审计全过程多处程序执行流于形式,未能识别重大舞弊风险。
在销售费用审计中,未按照审计计划测算合理预期值,费用变动分析浮于表面;存货与营业成本测试存在抽样缺陷,未覆盖向个人采购中药材业务,审计底稿缺少抽样相关记录,无法验证成本真实性。
同时,针对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审计存在明显短板,面对大额资金异常划转缺乏职业怀疑;函证回函率偏低时未完整留存决策记录,替代程序存在瑕疵;对于付款条件与合同不符、资产结转真实性等疑点,仅简单核查发票,未追加审计程序,直接得出无异常结论。
依据相关法规,监管作出处罚:责令兴华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117.92万元,并处235.85万元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李予以警告,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本次案例再次敲响警钟,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必须严格落实审计准则,保持职业怀疑,规范执行各项审计程序。
监管持续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对于审计程序“走过场”、未能勤勉尽责的机构与从业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压实资本市场信息披露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