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子公司重整管理人到位 首次债权人会议定档9月10日

2026-08-05 18:34:14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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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 罗京)8月5日晚,旺能环境(002034)公告称,公司于8月5日收到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及《公告》,法院已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立鑫”)重整管理人,同时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并定于9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这是继8月3日法院裁定受理浙江立鑫破产重整后,重整程序取得的又一关键进展。至此,浙江立鑫重整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根据法院《决定书》,管理人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的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并制作报告,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及日常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停止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债权申报方面,法院公告明确,浙江立鑫债权人应在2026年9月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回溯来看,2025年9月8日旺能环境(002034)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申请浙江立鑫破产预重整,同年11月法院受理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2026年8月3日法院正式受理破产重整,8月5日管理人获得正式指定。

对于申请破产的原因,旺能环境(002034)表示,公司于2022年1月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浙江立鑫60%股权,意欲布局新能源(850101)锂电材料绿色循环再利用产业。然而收购后,受锂电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浙江立鑫逐年亏损、经营持续恶化,虽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扭亏但收效甚微,已出现资不抵债。为及时止损,自2025年起浙江立鑫已开始精简收缩,大部分员工得到妥善安置。

不过,公司认为,浙江立鑫虽资不抵债,但具备土地厂房、生产设备、排污许可、危化品处理资质等较为完整的生产要素,系新能源汽车(885431)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885929)中小企业,拥有多项专利发明和行业稀缺资源,具备较高重整价值。公司希望通过预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债务风险进一步恶化,控制潜在投资损失。旺能环境(002034)表示,在重整期间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分别履行债权人、债务人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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