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惠伦(300460)”,300460.SZ)披露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司于7月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时任董事长赵积清、总经理邢越、董事会秘书潘毅华被出具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5年5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石英晶体元器件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SMD谐振器、TSX热敏晶体、TCXO振荡器和OSC振荡器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网络通信、消费电子(881124)、汽车电子(885545)、物联网(885312)、人工智能(885728)等领域。
据广东证监局查明,2025年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赵积清与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对公司董事长变更、董事会改选、股份转让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安排进行了约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已将借款合同事项及内容告知公司,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已于7月7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对该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整改报告显示,公司已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合规培训,并邀请外部中介机构开展信息披露专题培训,同时在公司工作平台设置公司治理制度专栏,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信息披露制度专项学习。
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5年连续四年亏损。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4.24%,归母净利润亏损835.84万元,同比减亏43.64%。财务方面,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为5070.07万元,较年初减少57.32%;有息负债约4.57亿元,偿债压力不容忽视。公司表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