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存在虚假记载,*ST动力及5名高层拟被罚超2500万元,二人或被市场禁入4年

2026-08-07 22: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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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ST动力及其5名高层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部分责任人还拟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判断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ST动力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普益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在临时报告中称不构成关联交易,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也未在关联交易章节披露该笔交易,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3、拟罚款总额超250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或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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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动力--
化工--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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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动力(300152)300152.SZ,股价1.51元,市值10.76亿元)8月7日盘后公告,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河北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实际控制人毛凤丽及多名时任高管拟作出罚款,部分责任人还拟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让投资者稍感安慰的是,公司判断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关联交易未披露,信披涉虚假记载

*ST动力(300152)全称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节能燃烧业务,在全球范围内为火力发电、石油、化工(850102)、冶金、建材(850107)、市政等工业燃烧、工业加热用户提供节能点火、洁净燃烧、工业尾气治理的整套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指导。

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且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年6月至2024年10月,毛凤丽为*ST动力(300152)的实际控制人,且不晚于2020年9月28日实际控制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安基金)。因*ST动力(300152)与诺安基金共同被毛凤丽控制,诺安基金被认定为*ST动力(300152)的关联人。

2020年9月30日,*ST动力(300152)披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并声明诺安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12月10日,*ST动力(300152)与诺安基金签订《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21年1月7日,*ST动力(300152)向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简称普益基金)划转投资款1.4亿元。

河北证监局认定,*ST动力(300152)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普益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在上述临时报告中称不构成关联交易,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也未在关联交易章节披露该笔交易,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拟罚款总额超250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或被市场禁入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河北证监局拟决定:

对*ST动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对毛凤丽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芳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60万元罚款;

对时任财务总监张猛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宗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上述罚款合计达2580万元。

鉴于毛军亮、程芳芳违法情节严重,依据相关法规,河北证监局拟对二人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二人不得在原机构或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ST动力(300152)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悉告知书,针对指出的问题,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将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ST动力(300152)还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将积极配合河北证监局的后续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动力(300152)及相关人员对上述河北证监局拟实施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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