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5%股权开启国资内部划转山东国投将成第二大股东
8 月6日,鲁商福瑞达(600223)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山东国投。本次股权变动是山东省属国资体系内部的一次资本布局调整,交易完成后,山东国投有望登上福瑞达(600223)第二大股东席位。
公告显示,山东省商业集团拟转让所持福瑞达(600223)5082.8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股份转让单价确定为5.384元/股,交易总对价约2.74亿元。本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模式,受让方山东国投将使用自有资金完成本次股权收购。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山东国投将持有福瑞达(600223)5%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由54.28%下降至49.28%,依旧牢牢掌握上市公司控股权。
由于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控制人均为山东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触发要约收购相关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商业集团与山东国投虽然同受山东省国资委管控,但双方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山东国投同时作出承诺,自取得本次受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该部分股份,彰显出长期战略投资的定位。
据了解,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要经过山东省国资委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股份过户登记等多重前置程序,交易能否最终落地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作为山东本土重要的医药上市平台,福瑞达(600223)业务覆盖透明质酸原料、化妆品(884272)、医药产品等多个板块,在玻尿酸原料及美妆消费(883434)领域拥有较高市场知名度。
此次股权流转,属于省属国资平台之间的内部资源调配,并非外部资本入主上市公司。
市场分析认为,引入山东国投这一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作为战略股东,意在进一步优化福瑞达(600223)股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架构。依托山东国投的资本运作、产业资源整合能力,有望为福瑞达(600223)主业发展赋能,推动省内医药健康领域国有资产进一步盘活。
本次股权变动不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与经营管理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持独立稳定。
但新国资股东入局,也为公司未来在产业并购、项目投资、资源协同方面带来新的想象空间。后续市场将持续关注国资审批进度以及股份过户的实际落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