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工程合同造假案尘埃落定,深蓝环保原董事长获刑三年

2026-08-13 23: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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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一年多的调查与审理,上海证券报2025年4月独家报道过的“亿元工程合同无中生有”谜案(此前报道002663,突爆离奇谜团),迎来司法裁决。

近日,西藏昌都市芒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假诉讼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谢某、梁某共同捏造了深蓝环保与佳和建设之间的工程项目,伪造了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移交单等一整套项目资料。2022年1月,被告人谢某与被告人梁某分别向芒康县、边坝县、左贡县、江达县四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形式取得民事调解书,涉案金额6000万元。2025年1月21日,经四川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芒康县人民法院对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家银行9个账户冻结资金827万余元。

回溯前情,2015年,普邦股份(002663)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蓝环保”)100%股权,深蓝环保即为芒康县法院所指的四川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谢某为深蓝环保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据了解,该案系昌都市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芒康县人民法院表示,该案系典型的跨区域虚假诉讼,作案范围广、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两名被告人破坏司法诉讼秩序,肆意践踏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基本原则,不仅严重扰乱正常民事诉讼秩序,破坏司法裁判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更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民商事交易秩序,极易引发连锁式债权纠纷、执行乱象,严重破坏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公诉机关以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自首、坦白等从轻情节建议适用缓刑,但法院结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跨四县作案、社会影响恶劣等从重情节,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实刑,体现了对虚假诉讼犯罪“精准、从严、有效”打击的司法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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