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建工(600170)(SH600170)间接控股子公司亚同环保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亚同环保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8万元。
违法事实:你公司为废水处理公司,“1.5万吨/日周东污水处理(885412)厂新建项目”于2007年9月14日经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该项目于2011年8月16日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周庄镇二号河。2026年4月9日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对你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水进行采样监测,经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测试分析,当日你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水水样中,总镍浓度为0.087mg/L,超过你公司排污许可证中的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总镍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0.05mg/L。我局于2026年4月24日立案调查,经现场调查,你公司对上述2026年4月9日排放口排放水超标排放的违法事实无疑义,经调查询问并调阅相关材料,2026年4月9日你公司废水排放口排放水水量为5608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