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解聘张丽娜副总经理职务

2026-08-27 14: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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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赵彬彬)近日,朗源股份(300175)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正式解聘张丽娜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职务解聘后,张丽娜不再担任公司高管,但仍留任公司其他岗位。

公开资料显示,张丽娜曾任朗源股份(300175)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曾兼任公司原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董事,任内长期全面负责上市公司财务相关核心工作,是公司财务体系的关键负责人。

记者从朗源股份(300175)获悉,此次解聘决定,一是基于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优化,二则与张丽娜此前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公司收购的广东优世涉财务造假、其个人因此被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有关。

回溯事件,2025年4月,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实朗源股份(300175)存在定期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2月,朗源股份(300175)收购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2019年,为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300175)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2019年朗源股份(300175)分别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2020年9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虽调减部分虚增数据,但调整后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

山东证监局认定,张丽娜时任朗源股份(300175)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保证朗源股份(300175)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能有效履职、采取措施完善广东优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系朗源股份(300175)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同时,朗源股份(300175)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万元;时任董事长戚永楙、总经理张涛分别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且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秘李博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该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事件暴露出公司内控治理、合规运营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受此影响,朗源股份(300175)曾于2025年3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业内人士表示,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法定责任,高管因信披违法被罚,凸显个人履职失职问题。本轮人事调整有助于朗源股份(300175)进一步压实内控责任,规范财务及信披流程,修复合规治理体系,防范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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