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9月2日,锋龙股份(00293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50.9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4,82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97.02元/股,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