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未缴受理费“被”撤诉!ST华闻5000万元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判决生效,回款或存变数

2026-09-08 15:17:55
来源:证券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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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财经·证券导报记者 文达

9月7日晚间,ST华闻(000793)000793)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9月4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因涉案对方林广茂提起上诉后未按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按林广茂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前的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次涉及的诉讼为ST华闻(000793)与林广茂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在本次诉讼中,ST华闻(000793)作为本诉原告,诉求林广茂返还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及相关资金使用费、违约金;林广茂作为反诉原告,向ST华闻(000793)提出了18165.22万元的反诉请求。

6月5日,ST华闻(000793)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判决为:林广茂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ST华闻(000793)返还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及资金使用费1204.38万元;支付以6204.3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律师服务费5万元及保函保险费2.33万元。此外,ST华闻(000793)对林广茂质押的江苏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42%股权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同时驳回了ST华闻(000793)的其他诉讼请求及林广茂的全部反诉请求。

关于诉讼费用,本诉案件受理费43.08万元由ST华闻(000793)负担5.44万元,林广茂负担37.64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7.50万元由林广茂负担。

8月31日,ST华闻(000793)收到海南省高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林广茂不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海南省高院已依法立案受理。

ST华闻(000793)表示,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取决于判决后续执行情况,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积极主张权利,持续跟进执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同时,ST华闻(000793)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其他单项小额诉讼累计金额约1577.34万元,主要涉及业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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