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证券被央行警告并罚款74万元利空

2026-09-15 14:41:37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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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中国人民银行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反洗钱领域的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74万元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2、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强化反洗钱领域监管执法,对义务机构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3、东方财富证券成立于2000年3月,办公总部设于上海,是A股上市公司东方财富(300059)的核心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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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两项违规,东方财富(300059)证券被央行警告并罚款7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方财富(300059)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因存在两项反洗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东方财富(300059)证券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4万元。

根据央行官网披露的银罚决字〔2026〕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方财富(300059)证券的违法行为类型有两项:一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二是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央行据此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74万元"的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于2026年9月11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年。

客户尽职调查与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两项核心义务。客户尽职调查是"了解你的客户"的基础环节,要求金融机构在建立业务关系及业务存续期间,持续核实客户身份、评估洗钱风险;可疑交易报告则要求机构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测、分析与研判,并及时向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报送。两项制度的落实质量,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能否有效阻断非法资金流转、维护金融秩序。证券经营机构客户群体庞大、交易活跃,更是反洗钱义务履行的重点主体。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强化反洗钱领域监管执法,对义务机构未履行客户尽职调查、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东方财富(300059)证券此次被罚,反映出个别证券经营机构在反洗钱内控与合规管理上仍存在薄弱环节。这也提示各类金融机构须切实承担反洗钱主体责任,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把合规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守住防范金融风险的底线。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财富(300059)证券成立于2000年3月,办公总部设于上海,是A股上市公司东方财富(300059)(300059)的核心全资子公司。(财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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