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智能财讯国晟科技(603778)(603778)9月17日公告,公司二级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850101)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原告鑫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24年11月29日签订《备品备件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被告下达的订单向其供应货物并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被告接收货物及发票后未依约付款。经原告多次催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62.45万元。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货款62.45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8.90万元,并以该货款为基数,自开票后37日起至偿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暂计至起诉日,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为5226.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1%。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为被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为一审未开庭。因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新增诉讼、仲裁中,单笔在6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包括:镇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晟能源(850101)股份有限公司、吴君民间借贷纠纷,金额1030.00万元,一审未开庭;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850101)有限公司诉安徽国晟新能源(850101)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金额2800.00万元,一审未开庭。上述单笔在6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3830.00万元,其他单笔在6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1396.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