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4万元索赔背后的“罗生门”→利空

2026-09-18 10:24:01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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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围绕操纵证券市场的民事索赔诉讼,将已易主的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300551)”)再次推到台前。

9月16日晚间,古鳌科技(300551)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陈崇军作为共同被告,涉及两起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诉讼。两名原告合计索赔金额暂计约4224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古鳌科技反指原告账户系操纵账户

根据公告,两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高度一致:二人于2021年6月至12月分别在二级市场买入古鳌科技(300551)股票496.90万股、518.80万股,合计约1015.70万股;后在公司股价大幅波动背景下,于2022年4月至5月的低位区间紧急抛售,分别导致直接损失2212.09万元、2011.99万元。

两名原告认为,陈崇军作为古鳌科技(300551)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助上市公司发布不实利好消息、炒作并购概念等方式人为干预股价,意图通过操纵股价赚取超额非法收益;古鳌科技(300551)则对外发布片面、误导性的经营及并购利好信息,配合陈崇军实施操纵,误导包括原告在内的广大投资者,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古鳌科技(300551)方面对此提出了抗辩。古鳌科技(300551)在公告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部分提出:经核实,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使用的证券账户属于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实施操纵行为的证券账户之一,本案所涉股票交易也是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操纵交易的一部分。

这一抗辩使得案件呈现出“罗生门”特征——原告主张因操纵市场受损,公司则强调原告账户本身参与了操纵,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责任认定有待法院审理。

古鳌科技(300551)还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22日和4月26日分别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进行了说明。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原实控人一审获刑六年,公司已易主

官网资料显示,古鳌科技(300551)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专业提供智慧金融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金融软件信息化产品和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此次诉讼的核心人物陈崇军,是古鳌科技(300551)的创始人,曾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开资料显示,陈崇军生于1968年,2021年10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23年5月卸任董事长,此后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陈崇军的操纵市场行为已有刑事判决在先。公司历史公告显示,2024年4月,陈崇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执行逮捕。2025年12月18日,古鳌科技(300551)公告称,收到陈崇军家属送达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陈崇军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述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古鳌科技(300551)2026年半年报显示,陈崇军仍持有古鳌科技(300551)约18.8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古鳌科技(300551)的实际控制人已于2025年底发生变更。2025年12月12日,陈崇军与徐迎辉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6769.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1%)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徐迎辉。协议生效后,徐迎辉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4.41%,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崇军变更为徐迎辉。

就本案而言,结果还有待法院审理。对于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分析人士认为,随着证券民事赔偿渠道不断畅通,投资者通过民事途径向操纵市场行为人索赔的案例将逐渐增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实控人变更并不意味着历史责任的当然免除,前实控人时期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可能通过民事索赔等方式传导至上市公司,公司需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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