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600839)9月20日晚间公告,由于子公司长虹佳华(HK3991)(03991.HK)私有化先决条件未达成,子公司将继续保持在港交所的上市地位。
2025年9月11日,四川长虹(600839)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安健控股有限公司及长虹佳华(HK3991)收到有关本次私有化事项相关函件。根据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600839)电子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虹图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要约人,计划私有化长虹佳华(HK3991)。
去年9月22日,《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私有化事项的议案》获得四川长虹(600839)董事会审议通过。
但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因尚未获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尚未达成,本次私有化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失效,本次私有化将不再实施,长虹佳华(HK3991)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撤销。
四川长虹(600839)表示,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后,公司所控制的长虹佳华(HK3991)的股份及股权比例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长虹佳华(HK3991)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其普通股继续在港交所上市。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