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9月28日,李子园(60533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与宁夏李子园(605337)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HK1288)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HK3958)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8日,李子园(60533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与宁夏李子园(605337)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HK1288)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HK3958)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