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证券简称:中国巨石公告编号:2026-07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3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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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2026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6,822,349.49元,截至2026年6月底可供分配利润1,459,587,099.94元。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3,304,204.75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78,523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4,000,158,205股,按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0,052,207.65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本次差异化分红,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按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数值,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000,158,205×0.33)÷4,003,136,728≈0.33元/股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3元)÷(1+0)。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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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中国建材(HK3323)股份有限公司全部现金红利及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B882696411账户内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有期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3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399975)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97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297元人民币。
(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3元人民币。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176证券简称:中国巨石公告编号:2026-07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巨石(60017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628.51万元至539,309.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6,814.26万元至282,495.68万元,同比增加100%至110%。
2、公司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2,494.71万元至548,619.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61,247.35万元至287,372.09万元,同比增加100%至11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628.51万元至539,309.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6,814.26万元至282,495.68万元,同比增加100%至110%。
2、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2,494.71万元至548,619.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61,247.35万元至287,372.09万元,同比增加100%至110%。
(三)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814.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247.35万元。
(二)每股收益:0.641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6年前三季度,玻纤主要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增加,产品量价齐升。公司通过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市场开拓等措施提升盈利能力,为本期业绩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176证券简称:中国巨石公告编号:2026-07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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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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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中国巨石(60017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在渣打银行进行融资性担保,担保金额8,000万美元,担保期限4年。
巨石埃及持股24.99%的股东QIFEI LIMITED承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及其关联人就符合协议相关规定的融资担保事项根据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2、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近期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香港”)在中国银行(HK3988)(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性担保,担保金额6,600万美元,担保期限4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止,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及4.44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中国巨石(600176)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预计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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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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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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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下属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60017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反担保事项能够在QIFEI LIMITED持股比例内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及其关联人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8,333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38,333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