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股东新余宝隆拟减持不超1488.33万股,占总股本1.93%

2026-10-11 2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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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宏柏新材股东新余宝隆计划减持不超过1488.33万股,占总股本1.93%。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新余宝隆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0%。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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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智讯10月11日,宏柏新材(605366)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股份1488.33万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93%,上述股份为新余宝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公告显示,新余宝隆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1月3日至2027年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8.33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72.83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5.50万股。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新余宝隆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董事汪国清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30.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新余宝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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