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罚单落地!包钢股份因“1·18”爆炸事故被追责,两名工作人员相关资格遭吊销

2026-10-14 18: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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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盘后,包钢股份(600010)(SH600010,股价2.11元,市值954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认定负有责任,被罚款200万元。同时,2名相关工作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被吊销。

该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减少200万元,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因“1.18”爆炸事故被罚200万元

据公告,2026年8月17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包头包钢稀土(884215)板材有限责任公司"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报告认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板材厂的主要业务实际管理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包钢股份(60001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包钢股份(600010)罚款200万元。

此外,2名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了《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据《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2名相关工作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

包钢股份(600010)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00万元。所涉及的2名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均非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产线已全面复工复产

公开资料显示,包钢股份(600010)是我国西部最大的钢铁(850106)上市公司,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拥有从采矿、选矿、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850106)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钢铁(850106)产品、稀土(884215)精矿和萤石精矿。

此外,包钢股份(600010)是我国五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国内高铁(885562)市场占有率超25%;同时是全球唯一实现稀土(884215)钢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企业。

回溯上述事故经过,2026年1月18日15时03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的板材厂炼钢作业部一个650m³饱和水、蒸汽球罐发生爆炸。事故最终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23万元。

经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球罐长期受介质腐蚀,内壁发生“碱应力腐蚀开裂+腐蚀疲劳”复合损伤,泄漏后约1.5小时未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最终引发爆炸。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善后安抚等工作。历经数月停工调查与修复整顿,公司在8月2日公告中披露,事故涉及的产线已全面复工复产。公司已向承保财产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申报理赔,本次事故涉及的资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相关事项均属于上述保险承保范围,保险理赔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从业绩看,2025年,包钢股份(600010)实现营业收入663.58亿元,同比下降2.54%;归母净利润3.74亿元,同比增加41.19%。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80.34亿元,同比下降10.52%;归母净利润为2.79亿元,同比增加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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