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股份信披“迟到”,泰格医药两位实控人被通报批评利空

2026-10-16 21:05:37
来源:贝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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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10月16日,泰格医药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小平、实际控制人曹晓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2、此前,泰格医药于5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因涉嫌泰格医药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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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BEKE)财经讯(记者丁爽)10月16日,泰格医药(300347)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小平、实际控制人曹晓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公告显示,2019年9月20日,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合计持有泰格医药(300347)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2022年12月7日,叶小平、曹晓春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1%。叶小平、曹晓春未及时披露前述权益变动情况,迟至2026年5月12日披露相关情况。

因上述违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两人违规行为及相关处分,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此前,泰格医药(300347)于5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因涉嫌泰格医药(300347)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9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叶小平、曹晓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浙江监管局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给予警告并拟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10月16日,二人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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