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特约研究员李歆曈、韩迅
编辑|韩迅
10月16日晚,利德曼(300289)(300289.SZ)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秘张丽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丽华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副总裁、董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利德曼(300289)在聘任新的董秘之前,由公司董事长尧子代为履行相关职责。
张丽华2015年5月入职利德曼(300289),担任董事长助理;2016年11月出任公司董秘,后续兼任副总裁。其在公司任职约11年,担任董秘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