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保基金公司”)正式公告,将担任清越科技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告见6版)。此举标志着该专项赔付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据了解,本次专项基金由广发证券(000776)股份有限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清越科技”)实际控制人高裕弟三方出资人民币3.7亿元共同设立。前期,清越科技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投保基金公司发布的管理人公告,本次赔付申报期自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自2026年12月15日起,赔付资金将陆续划付至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账户,提醒相关投资者于2026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22日期间及时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投保基金公司表示,此次担任专项基金管理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性,始终坚持公益性与中立性原则,稳妥细致地做好投资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于近日制定发布了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和实施程序等,促进依法、便捷、高效开展先行赔付,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