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6日,胜蓝股份(300843)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新能源(850101)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AGO),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9%。以上担保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