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盘后,京东方A(000725)(000725,股价4.34元,市值1605.88亿元)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本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A股1.91亿股,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依法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今年5月下旬起,京东方A(000725)股价在不到两个月内快速拉升,其中7月2日盘中最高触及9.50元(前复权),为本轮行情的盘中最高点,当日收于9.10元。此后股价转入连续调整。若以7月2日的盘中高点9.50元衡量,11月2日收盘价较年内高点回撤54.32%。10亿元回购落幕:累计回购1.91亿股,最高成交价5.94元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回购A股及B股社会公众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6月18日起,A股回购价格上限由6.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94元/股,B股回购价格上限由4.81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4.75港元/股。
公司于7月20日首次实施A股回购,回购时间区间为7月20日至11月2日。截至11月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A股1.91亿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52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151%;最高成交价5.94元/股,最低成交价4.27元/股,支付总金额约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回购实际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不会对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也不影响上市地位。
分月看,截至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A股1.22亿股,支付金额约7亿元,最高成交价5.94元/股、最低5.21元/股。
B股方面,截至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B股9881.72万股,占B股比例约14.2617%,占公司总股本约0.2668%,最高成交价4.81港元/股、最低4.23港元/股,支付总金额458,774,882.28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B股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回购期间控股股东也在增持。2026年7月29日至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1.86亿股,增持金额约10亿元,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告同时确认,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申请,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三季度单季转亏9.96亿元,营收487亿元下降8.62%
三季报显示,京东方A(000725)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18.09亿元,同比下降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1亿元,同比下降7.6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0.40亿元,同比下降4.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12亿元,同比下降12.41%。单看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86.77亿元,同比下降8.62%;归母净利润为-9.96亿元,同比下降173.55%;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205.98万元,同比下降96.43%。
公司在季报中将压力归结为两条主线。其一是面板主业:2026年第三季度以来,存储短缺和涨价持续冲击消费电子(881124)行业,成本压力传导至消费(883434)端,部分产品因售价上涨导致销量同比、环比大幅回落,中小尺寸显示产品出货明显承压。LCD方面,据咨询机构数据,第三季度全球笔记本、平板电脑等中小尺寸IT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下降超两位数,笔记本显示产品环比下降约20%;电视、桌面显示器等中大尺寸产品出货量同比小幅下降,但在行业“按需生产”背景下价格保持相对平稳。柔性AMOLED方面,受需求大幅下降影响,第三季度国内AMOLED厂商出货量同比下降超20%、环比下降约10%,叠加产品价格持续下探,相关业务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其二是投资相关收益:受第三季度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投资相关收益出现较大程度亏损,当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4.40亿元。
股东层面,截至9月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180.24万户(其中A股177.46万户、B股2.78万户);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08%,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97%。10月17日公司披露,北京市国资委决定将北京国管所持40.63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北京电控,划转后北京电控直接持股53.45亿股、占总股本14.43%,拥有表决权比例增至16.3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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