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86号公告,正式启动化学药品其他剂型(除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外)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滴眼剂率先纳入评价范围。同期,CDE发布《化学仿制药滴眼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从处方、生产工艺、原辅包质量控制到稳定性研究,对滴眼剂仿制药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眼用制剂正式告别“重原料、轻辅料(884131)”的粗放时代,进入拼工艺、拼质量、拼稳定性的精细化竞争新阶段。
一、滴眼剂一致性评价是什么
滴眼剂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上市的滴眼剂仿制药,以参比制剂为标杆,在质量和疗效两方面进行系统对比研究,证明其与参比制剂一致,并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过程。
二、新政要求详解
三、辅料在一致性评价中的地位
滴眼剂系指由原料药(884143)与适宜辅料(884131)制成的供滴入眼内的无菌液体制剂,可分为溶液、混悬液或乳状液。原料药(884143)决定有没有治疗效果,辅料(884131)决定能不能稳定,安全,和原研同等效率递送到眼表。应根据滴眼剂质量要求,合理制定辅料(884131)的内控标准,关注辅料(884131)的质量特性对制剂关键质量属性的影响。对于来源、结构和组成等复杂的辅料(884131),需关注分子量及其分布、聚合度、取代度、黏度、酯值(水解度)等功能性指标。除特殊情况外,辅料(884131)的内控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要求。
滴眼液辅料(884131)按功能可分为增稠/黏度调节剂、渗透压调节剂、pH调节剂、抑菌剂、稳定剂等。其中,增稠/黏度调节剂因直接影响药物在眼部的滞留时间和生物利用度,成为处方设计中最重要的功能性辅料(884131)之一。山河药辅(300452)推出专供滴眼液使用的聚维酮K30(SH-K30 BET)和羟丙甲纤维素(SH-E4M BET)型号,可作为增稠剂及黏度调节剂。
滴眼液属于直接作用于眼部的无菌制剂,其研发与生产全过程均需满足严格的法规要求。研发人员需同时对标四个技术体系: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NMPA)的指导原则、美国FDA的相关指南、USP/ChP/EP药典标准,以及ICH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