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副总经理、总经理赖欣被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2024年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金监罚决字〔2024〕5号,赖欣(时任中国民生银行(600016)小微金融事业部南昌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简称:民生银行),其对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涉企服务收费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资信证明类费用事项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赖欣(时任中国民生银行小微金融事业部南昌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作出警告,处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0人
- 每日推荐
- 股票频道
- 要闻频道
- 港股频道
- 特斯拉股价狂飙!FSD或将进入中国
- 万科如何脱困?郁亮、深铁发声
- 新高!72.47万亿元
- “稍后”变更“即将”!特斯拉FSD入华进入倒计时 自动驾驶商业化进入临界点
- A股十大“盈利王”“分红王”出炉
- 低空经济产业链资本突围:工业场景加速扩张,探路eVTOL商用
- 总营收突破10万亿元!上市粤企“利润王”“分红王”出炉
- 机构“掘金”新质生产力投资方向
- 汽车芯片市场连续两季不及预期,何时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