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债务等重大事项,广州富力地产遭监管警示
因未及时披露多笔有息债务、商票逾期及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重大事项,11月22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指出,调查显示,广州富力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多项规定,具体包括未按时披露应披露的信息,导致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李思廉、张力和胡杰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及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天眼查显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于2005年7月在港股上市。
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多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终本案件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170.39亿元。
读创编辑张弛
0人
- 每日推荐
- 股票频道
- 要闻频道
- 港股频道
- “机构举报游资”?传闻求证:不实
- 国家统计局:10月份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明显
- 宁德时代自研机器人并接触多家外部公司
- 机构论市:AI催化下影视、游戏板块或迎业绩+估值双重修复
- 鲍威尔放鹰:美联储无需急于降息!
- 中信证券:资产保值增值为股市客户核心痛点 高客与大众需求明显分化
- 腾讯推出AI搜索ima 机构看好科技产业围绕AI展开(附概念股)
- 11月15日盘前停复牌汇总
- 大模型祛魅 AI应用时代脚步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