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李小亮律师因AI搜索结果被误判刑,2024年9月发现后提起诉讼,2026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
02百度(BIDU)公司AI生成虚假信息导致李小亮名誉受损,法院认定其构成侵权并判决书面道歉。
03李小亮维权一年七个月,身心俱疲,案件成为国内首个AI大模型侵犯名誉权的胜诉案例。
04北京律师黄贵耕同样遭百度(BIDU)AI生成虚假刑事罪名,案件尚未宣判,具司法判例价值。
05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整治ai应用(886108)乱象”行动,强化AI技术源头治理与内容安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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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2024年9月的一次无意间搜索,江苏南京的执业律师李小亮在网络上看到了让其震惊的上述一幕。“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和执业律师,AI搜索结果随意生成了很多罪名,对我造成很大影响。”
从那时开始,李小亮就搜集证据,与搜索引擎公司展开了一场长达1年7个月的诉讼战。
2025年9月,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北京百度(BIDU)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BIDU)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并判决向李小亮书面道歉,百度(BIDU)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2026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百度(BIDU)公司尚未履行生效判决,前不久,李小亮向江北新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5月8日,他接到江北新区法院执行局电话,表示该执行案即将立案。
搜索引擎给出的结果
无中生有的罪名
“我第一反应是震惊和愤怒。作为做过多年记者和十多年律师的人,我长期关注自己在媒体上的公开形象,经常搜索‘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律师’等关键词,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回忆起当初看到AI搜索结果中莫须有的罪名时,李小亮依然很生气。
李小亮提供给记者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24年9月25日,李小亮发现在百度(BIDU)手机APP、百度(BIDU)网站搜索“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李小亮”“南京李小亮”“江苏李小亮”等关键词,在百度(BIDU)搜索下拉词、“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AI 智能回答”等板块会出现“南京李小亮律师判刑了吗?南京李小亮律师判刑了多少年、南京李小亮律师涉案金额”等搜索和下拉词条内容。
2024年9月30日,李小亮点开百度(BIDU)推荐语句“李小亮律师被判几年”,“AI 智能回答”给出内容为“三年,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据探索结果,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等,并且将原告李小亮的穿着律师袍的照片展示在回答内容当中。
一审判决书截图。受访者供图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百度(BIDU)公司运营的“百度(BIDU)搜索”提供信息检索服务,未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无法控制第三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且受搜索引擎更新周期(883436)的限制。百度(BIDU)搜索的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显示的内容均为用户使用百度(BIDU)搜索功能记忆,方便用户搜索相关内容时直接搜索,百度(BIDU)公司未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且用户搜索的“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坐牢了吗”等相关内容也并不具有明确的指向性,被告百度(BIDU)公司未能主动更新删除,并无主观过错,属于合法履行义务。
同时,百度(BIDU)公司对于相关搜索内容所涉及的词语也不能直接屏蔽,否则会损害相关用户的权益。因此,百度(BIDU)公司百度(BIDU)搜索的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显示的内容不构成对于原告李小亮侵权。
但是,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被告百度(BIDU)公司“AI智能回答”的侵权内容,系百度(BIDU)对搜索内容通过AI技术,将文字内容与图片加工合成,错误、贬损性质的内容明确指向原告李小亮,百度(BIDU)公司主观上存有过错,该搜索发布内容的行为造成了原告的名誉受损,故被告的案涉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书截图。受访者供图
另外,一审法院认为,关于原告要求百度(BIDU)公司在百度(BIDU)网站置顶道歉的请求,因百度(BIDU)公司“AI 智能回答”的侵权行为主要导致原告李小亮的社会评价降低,结合百度(BIDU)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时间、损害后果等综合评判,并降低因网络传播对双方造成的损害,本院认为百度(BIDU)公司采用书面道歉信的形式向原告书面道歉为宜。
一审判决后,百度(BIDU)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
2026年3月12日,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了百度(BIDU)公司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必须正式道歉”
“在我看来,律师的职业生命在于公信力,而百度(BIDU)将‘判刑’谣言与我的真实律师证件照捆绑展示,直接摧毁公众信任基础。我要求百度(BIDU)书面道歉,它拒不履行,最终我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李小亮告诉记者。
李小亮还称,因为这个事情,他心情极度抑郁,持续一年七个月高强度维权,经常耗费大量时间取证、申诉等,身心俱疲。“办案状态严重下滑,接案意愿降低,客户信任动摇,情绪长期处于紧绷状态。虽然法院未支持经济赔偿诉求,但胜诉本身对我意义重大:这可能是目前全国首个AI大模型侵犯名誉权的生效判决,也可能是唯一胜诉的案例。”
记者注意到,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北京律师黄贵耕同样因被百度(BIDU)AI自动生成严重虚假负面信息,而起诉百度(BIDU)。
该案中,北京律师黄贵耕称,2025年5月检索百度(BIDU)发现,百度(BIDU)AI竟然自动生成他威胁法官、介绍贿赂、伪造印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个刑事犯罪信息,且每一项虚假信息直接关联他的职业身份,给他带来巨大困扰和损失。2025年11月,北京海淀区法院立案受理该起AI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这个案子已在司法层面形成了重要判例价值,明确认定AI大模型生成虚假信息构成名誉权侵权,厘清了技术中立不能豁免内容责任的边界。”李小亮表示。
一审判决书截图。受访者供图
正如此案中,二审法院认为,百度(BIDU)公司“AI智能回答”相关侵权内容系百度(BIDU)公司通过AI技术将文字内容与图片加工合成中产生,具有一定偶发性,因本案发生于国内人工智能(885728)发展初期,受限于技术发展,且百度(BIDU)公司事后亦采取了相应补救措施,一审法院结合百度(BIDU)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时间、 损害后果等因素,认定百度(BIDU)公司的案涉行为构成名誉侵权,要求百度(BIDU)公司向李小亮书面道歉信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予以确认。
“我们不是反对创新,而是反对以牺牲公民人格权益为代价的野蛮生长。只有让侵权者付出匹配其影响力的成本,才能倒逼平台真正把防风险意识嵌入产品逻辑。”李小亮说。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朗·整治ai应用(886108)乱象”专项行动。
其中就包括,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履行大模型备案登记义务、安全审核能力不足、大模型训练语料安全、AI数据投毒、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强化AI技术源头治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