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兆半导体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威铸烨芯和舟山集成股权激励价格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等

2026-06-05 22:15:21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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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

问财摘要

1、中国证监会对10家境外发行上市企业提出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威兆半导体需补充说明新增股东入股价格合理性、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特殊股东权利安排、业务资质情况和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威兆半导体是领先的中国功率半导体器件提供商,采用独特的"fab-lite"模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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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广发证券--
半导体--
Lumentum控股--
先进封装--

6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0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威兆半导体(881121)补充说明威铸烨芯和舟山集成两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据港交所1月12日披露,威兆半导体(881121)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广发证券(HK1776)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威兆半导体(881121)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不同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2)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1)威铸烨芯和舟山集成两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你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具体内容、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有无纠纷以及是否对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四、请说明:(1)你公司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说明你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合同期限及具体经销合作模式。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1)请逐项列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境内外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并说明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履行情况;(2)请说明募集资金用于新生产基地及产线建设的具体项目情况、项目所在国别地区等,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相关规定及依据。

招股书显示,威兆半导体(881121)是领先的中国功率半导体(881121)器件提供商,专注于高性能功率半导体(881121)器件(尤其是WLCSP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采用独特的"fab-lite(LITE)"模式运营,通过结合外包制造与内部先进封装(886009)能力实现高效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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