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航空科技控股拟出售Motto Investment Limited的100%股权

2026-06-05 23:36:17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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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大陆航空科技控股发布公告,同意出售全资附属公司Motto Investment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预计出售代价介于5亿美元至5.2亿美元之间。交割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或任何其他目标集团公司任何股权。 2、董事会建议,出售代价将全数以出售事项特别股息分派,并在交割后申请撤销其股份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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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大陆航空科技控股--
Mobile--

大陆航空科技控股(HK0232)(00232)发布公告,于2026年6月5日,本公司、买方Mobile(BEEP) ACQUISITIONCO,LLC及买方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及在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Motto Investment Limited(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并以出售代价为代价结算股东及公司间贷款。交割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或任何其他目标集团公司任何股权。

董事会建议,待任何适用条件(包括独立股东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出售事项、出售事项特别股息,以及建议除牌;及交割已落实)达成后,于交割时收取的出售代价将由本公司全数以出售事项特别股息分派。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假设交割完成,预期估计出售代价将介于5亿美元至5.2亿美元之间。因此,假设交割完成;及已发行股份数目于相关记录日期前并无变动,预期估计出售事项特别股息将介乎:约5亿美元(按参考汇率计算相当于约39.02亿港元或每股股份现金0.419港元);及约5.2亿美元(按参考汇率计算相当于约40.58亿港元或每股股份现金0.436港元)。

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批准门槛批准后,董事会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0.1宣派港元出售事项特别股息,该等股息将尽快惟无论如何不迟于交割后7个营业日(定义见收购守则)按比例分派予有关合资格股东。

于分派及派付出售事项特别股息后,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申请撤销其股份上市地位。

除出售事项特别股息外,董事会建议,待关连交易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物业出售及物业出售现金股息;及物业出售完成后,其将出售物业并按比例向相关合资格股东宣派物业出售代价(经扣除印花税后)作为物业出售现金股息。物业出售代价(经扣除印花税后)将为6802万港元。因此,假设于相关记录日期前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变动,物业出售现金股息将为约6802万港元(其将为每股股份现金约0.73港仙)。

董事会认为,由于出售事项,本公司将没有足够的营运水平及足够价值的资产来支持其持续运营,以保证其证券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1)条继续上市,故本公司应根据适用的监管要求从联交所退市。因此,建议于出售事项交割后,本公司应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自愿撤销其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于2026年6月5日,本公司订立物业买卖协议,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中航科创(香港)集团有条件同意以物业出售代价6950万港元购买物业,代价乃由本公司与中航科创(香港)集团参考本公司目前可获得的附近类似性质及楼龄的可资比较物业的现行市价经公平磋商后厘定。

鉴于物业市场波动,本公司将委聘独立估值师于接近及刊发通函前厘定物业的公平值。倘估值报告所示物业的估值高于物业出售代价,本公司将就物业出售代价与中航科创(香港)集团重新磋商。

出售事项为本公司提供了套现其航空飞机活塞发动机业务的难得机会。自于1991年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来,由于股份交易流动性低,本公司并无通过发行股份或其他上市证券进行任何集资活动。本公司预计短期内股权融资的前景不会有任何显著改善。因此,本公司目前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可能不会提供任何有意义的利益以筹资支持持续投资,从而使本公司的营运达到能够为本公司及股东带来显著回报的水平。因此,从商业角度来看,本公司预计出售事项交割后获得未经审核出售收益约14亿港元,这将使本公司释放其于业务中的投资价值,并为股东提供套现其股份的即时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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