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锦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HK1398)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康宁(GLW)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辽锦报〔2026〕7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HK1398)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康宁(GLW)支行终止营业。所有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HK1398)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新制街支行承接。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工商银行(HK1398)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康宁(GLW)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