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冶有色金属附属拟约2739.86万元出售大冶有色设计研究院100%股权

2026-06-18 18:53:43
来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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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中国大冶有色金属发布公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冶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出售大冶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预计收益约2739.86万元。此举是落实国家战略举措,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国有资本配置质量与效益。目标公司主要从事设计谘询、检测检验等业务,不参与项目运营,大部分收入来自内部集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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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及标的
有色金属--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HK0661)(00661)发布公告,于2026年6月18日,卖方大冶有色金属(1B0819)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一间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订立协议,根据协议,卖方同意出售而中国十五冶金同意按代价购买销售权益,即目标公司大冶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据估计,本集团将从出售事项确认收益约人民币2739.86万元(约相等于3150.83万港元)。估计收益乃根据以下各项的差额计算:代价;及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应占目标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人民币1.22亿元(约相等于1.4亿港元)。

出售事项系响应并贯彻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战略举措而进行,鼓励中央企业推进专业化整合、优化产业布局,并提升国有资本配置的质量与效益。

根据有关举措,鼓励中央企业集团精简业务架构、减少辅助职能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以期提升整体竞争力及运营效率。本集团已根据该政策导向对附属公司及业务板块开展系统性审阅。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是本集团通过剥离与本集团主要业务重心无直接关联的非核心及配套业务,落实有关国家政策要求的具体举措。

目标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设计谘询、检测检验、地质勘探测绘,以及资讯与智慧化服务等业务。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现场勘察及设计等项目施工业务,但并不参与此类项目的运营。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收入及溢利(由本集团合并)来自内部集团项目,其近期溢利增长大部分归因于若干临时及非经常性项目。经考虑目标公司的业务特征及其对本集团核心矿冶产业链的贡献有限,董事会认为,在当前强调专业重心及行业整合的政策背景下,在本集团内部保留该等配套职能已不再符合最优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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